“孟婆子是真老了!竟对这么个熊玩意青眼有加!可笑!”
“说孟婆可笑,那就大错特错了。有消息说,追魂使者任期已满,小阎王正物色新的人选呢!呼声最高的就是孟婆。她要当选了,你说她是可笑还是可怕?”
“当然是可笑!”一个多目怪道,“堂堂追魂使者、小阎王的左膀右臂竟是个识人不明的死老婆子,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么?”
“确实!老子就死在认敌为友,识人不明上。可笑,可笑至极!”
莫待一门心思地想办法保命,根本听不见众鬼怪的议论与冷嘲热讽。长发女旁观多时,这会看准时机,舞长发为鞭,狠狠抽在他的腰上,直接将他抽落到河中。众鬼怪蜂拥而上,拖着他快速朝河底潜行。
河水由红转黄,浑浊得像雨地里被反复践踏的泥浆,滚烫如熔炉之水,能将鱼鳖直接烫熟。越往下,腐尸烂肉的腥臭味就越浓烈,简直奇臭熏天!莫待目不能视,耳不能听,手脚无法动弹,已成了废人。恍惚间,他看见自己已变成一具白骨,正缓缓向河底沉去。好困!好温暖!好想睡觉!长风?怎么会有长风的气味?难道我是在长风的怀抱?是的。我是长风。你安心睡,到时间了我叫你……莫待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沉沉睡去。睡梦中,他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撕心裂肺,如杜鹃啼血。
是谁?是谁在叫我?
是我啊,我是梅染。
先生?你怎么来了?
傻瓜,我来接你回家。
家?家……我哪有家!
有!草堂就是你的家!
草堂?对了,我要在草堂住一辈子的。
那咱俩约定好了,你可别丢下我不管!
三生石为证,我永远不会丢下你……
我在草堂等你!生生世世,地老天荒!
好,我一定回去找你……莫待猛然从昏沉中醒来,拼了权力想挣脱缠在身上的鬼怪。他越挣扎,鬼怪缠得越紧,直缠得他两眼翻白,就要窒息。蓦地,一道红光自他体内射出,将周围的鬼怪化成灰烬,只留一股难闻的黑烟被河水冲走。紧接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他托出水面,他借力跳上钱婆婆的船,头晕脑胀,思绪十分混乱。
“小公子,小公子!”钱婆婆唤道,“醒醒……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莫待使劲捶脑袋,总算清醒了些。是谁唤醒了我?凌寒,是你么?很早以前你就许诺要给我一个家。你还记得?“我没事。”
钱婆婆看看又开始冒泡的河水,催道:“趁他们没缓过神来,赶紧走吧!”
又一道红光闪过,船上多了一个瘦削高挑,清丽绝尘,明眸皓齿的红衣女子。她打量着莫待,清澈的眼眸流转着点点笑意。
莫待暗中戒备,心想:不知道这又是只什么鬼。都说越漂亮的鬼越会祸害人,我得十二分当心才行。却见钱婆婆已整肃衣冠,上前见礼,才知道红衣女子不是恶鬼,随即卸了力气,稍事休息。
红衣女子道:“你继续行船,我与这位小公子闲话几句。”
“您请便!”钱婆婆松了口气,安心划船去了。
莫待心想:听闻追魂使者喜着红装,见者丢魂,莫不就是这位?
红衣女子笑道:“别打探我的来历也别问我的名与姓。我无害你之心,只是想跟你打听个人。你母亲是不是姓林名漫,漫漫长路的漫。”
莫待冷眼相对:“前辈认错人了。家母不姓林,也不叫林漫。”
“名字也许会有错,人决计错不了。知道刚才是谁救了你么?”
莫待思索良久,道:“在下当时已意识模糊,确实不记得了。”
“你是修仙之人,又跟在梅染身边历练见识,对符咒术应该不陌生。梅染有没有跟你说起过巫族的皓天印?”
“说过。先生说,皓天印乃巫族初代圣女林凝所创,至今仍是世间最厉害的术法,无人可比肩,无人可超越。”
“没错。世间的高级法术,除了神界极个别天才人物有自创,其余的都脱胎于这皓天印。刚才救你的是其中的一式,名为天照。我之所以问你与林漫的关系,是因为皓天印只能用在直系血亲之间,而天照是只有巫族族长才能使用的高级术法。这两点,从巫族建立的那天开始,至今未变。你不用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这些从来就不是秘密,三界中知道的人不在少数,梅染也知道。”
“说了这么多,在下还是不认识她。”
红衣女子盯着莫待看了片刻,摇头:“你不信我,你没跟我说实话。”
“素昧平生,在下凭什么相信前辈?”
“凭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结果了你的性命,凭我知道林漫与你的关系,凭我即将护送你过忘川。”顿了顿,红衣女子又说,“我已布下结界,你我之间的谈话谁也听不见,钱婆婆也不能。你不必有顾虑,大可以畅所欲言。”
“抱歉,在下实在不习惯与陌生人说话。”
“既然你有顾虑不肯说,那么我来说,你听。”红衣女子的手对着莫待的胸,闭目不语,过了半盏茶的功夫才道:“你出生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后被一个锦衣华服的男人抛弃在深山。你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你的父母,而是一个没有名字手拿紫萝烟的孤苦少年。后来,你叫他长风,视他如兄如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