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地方,在用二皮匠的手艺,把尸体缝合起来交给家属。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速度快。
缺点是对尸体有破坏。
不过用这种方法的,基本是掏不起太多钱的普通人家。
为了让家人尸体能落叶归根,也就不得不如此了。
上面两种干尸技术,都是日夜兼程不避讳人。
尤其是第一种赶行尸的手段,堪称炫技,为赶尸这个行当增添了非常多的神秘色彩。
最末一等是背尸。
这就没啥技术含量了。
只要有力气,能把尸体背回去就行。
但在赶尸行业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背尸”不能见光。
因为背尸有损行业形象。
没技术还想靠蛮力吃这碗饭,那就只能夜深人静时背着尸体赶路。
不能用蛮力形象砸了整个行业的招牌。
说完赶尸匠,还得说说我们盗墓行里的诈尸。
其实说实话的话,我是没见过真正的诈尸。
但是见过会动的尸体。
为什么我见过会动的尸体,却不认为那是诈尸呢?
因为尸体动的幅度远没到诈尸的程度。
例如去湘西盗过的一个墓。
棺椁打开后,墓主的防腐做的特别好,尸身没有腐烂。
取棺材里陪葬的宝贝时,尸体动了起来。
双腿缓缓岔开,手臂也叉到了腰上。
我们当时都快吓傻了。
觉得下一刻尸体就会从棺材里蹦出来。
全都大气不敢出的往回收手。
因为怕喷出的人气,或者叫声,动作什么的会惊扰尸体,加速诈尸的速度。
所以我们都动作特别的慢。
当所有人都收回手退出墓室后,那具尸体都没蹦出来。
等了半个钟头后,我大着胆子返回去看了眼。
尸体保持双手叉腰的动作没了动静。
后来我跟一位资深法医聊这事儿。
法医倒是给了个科学解释。
那就是环境温度湿度发生变化,尸体内的筋膜张力会随之变化,进而导致尸体产生轻度动作。
人的四肢和手指脚趾,都是靠一根筋来带动的。
如果割断手脚筋,那手脚就会丧失行动能力。
这筋,就相当于提线木偶里的线。
有线才能让木偶有动作,没线的木偶自然就不会动了。
尸体内筋的张力变化,自然也会带动四肢出现一定程度的动作。
后来澳洲昆士兰大学,进行过尸体行动实验。
通过实验验证了这个说法的科学性。
咱们再说回眼前。
黄子然冷笑着踢了下尸体:“诈尸?”
“我还真巴不得它诈呢。”
“那样就能直接抓回去搞研究了。”
说话间黄子然端着油灯蹲在了尸体旁。
灯光照亮了尸体面庞。
这下看的更清晰了。
我盯着尸体看了几秒。
心中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轻声道:“这尸体的眼睛……”
黄子然咧嘴一笑:“你也看出来了?”
“眼睛瞳孔没有泛白,和郑二伯的瞳孔不一样。”
“这具尸体。”
“应该是他口中,死在墓里的那两个兄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