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流行的字帖不是庞中华了,是司马兄弟。
不知道是不是穷,所以买东西总是要考虑眼前的实惠与否。
那几个写字特棒的女同学买的字帖,一页只有一首七言绝句;而我买的字帖,上面是方格底,密密麻麻都是字。
当时的语文作业是一天练字一页,我总觉得她们只需要几分钟就能描摹完一页,而我需要半个多小时——比她们的更实惠。
然而多年之后,我回想起来,可能正是我这种“抠搜”的思想让我练字的效果大打折扣。
时间紧张的时候,我不应该因为要实惠——我的字帖里一页字老多了——而忽略了质量。我半个小时写了一篇,但是都是照葫芦画瓢,并没有深刻体会那笔画中的深意,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一边听着广播、流行歌曲,一边写完的。那种心不在焉的练字,怎么可能练出来真正的一手好字!
时至今日,我当然已经明白了这些道理。
可惜上了大学后,我有太多曾经没有做过的事情,需要我去尝试,也吸引着我去尝试。
练字,已经成为了历史。
毕竟,我这练到一半的字,还是能够在一众同学中勉强脱颖而出。
不过,现在既然学了毛笔字,那我还是要起好步、开好头,虽然因为曾经练硬笔字,对字的形状、结构算是比较清楚,但是终究两者不同。
老师给了我一个小店的名字和位置,让我自己去买些纸笔,在家对着字帖临摹。因为基本的笔画掌握了之后,剩下的就全靠日积月累的练习。
我照着老师给的地址,在义耕的边上找到了那家丹青的小店。
门面很小,我来回找了两圈才发现。
进去之后发现原来有地下室,怪不得。
里面卖的是各种书法、绘画的书籍和材料,不仅有毛笔字和国画的,也有素描、油画的东西。
我买了两刀熟宣纸,一瓶墨水,两支笔。
看着店里琳琅满目,很有冲动去系统的学一下画画。但是我也清楚,贪多嚼不烂,还是先把毛笔字练好了再说吧。
从负一层上楼的时候,在楼梯旁我看到很多方石和刻刀。
我忽然想起来,周老师让我们自己练习写字画画的时候,他就拿着刻刀在刻一块深红色的长方体石头,下部的章已经刻完了——就是他的名字;上部的造型他正在刻——好像是狮子吧,因为没刻完,而且我也没有仔细端详过。
我顿时觉得刻章好像挺好玩的,下节课不如让老师教教我刻章,反正我学写毛笔字也是兴趣所至,没有什么考级的压力。
而且若是有朝一日能正经八百写毛笔字的时候,是需要落款盖章的,盖的不是自己刻的章,岂不是很丢人。
(2010.01.24\/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