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员确定之后,他们开始制定行动方案。徐麟根据自己的刑侦经验和之前办案的教训,提出了一系列详细的流程。
在接到案件线索时,首先要进行初步的评估。判断这个线索是否与交通案件有直接关联,并且是否有可能涉及其他犯罪类型。如果确定有这种可能性,那么就要迅速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分工。
现场勘查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像对待交通肇事现场一样仔细收集各种证据。他们要注意寻找那些看似与交通无关,但可能与其他犯罪相关的蛛丝马迹,比如特殊的痕迹、遗留的物品或者不寻常的行为迹象。
负责走访调查的成员要在周边区域展开广泛的询问。他们不能仅仅局限于与交通相关的人员,还要关注附近的居民、商户以及任何可能提供线索的人。在询问过程中,要运用巧妙的话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或者误解。
而信息分析人员则要对收集到的所有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他们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将现场勘查的结果、走访调查的反馈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在这个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连接点。
徐麟作为小组的领导者,要对整个案件进行统筹规划。他要根据各个成员反馈的信息,制定下一步的调查方向。在遇到困难或者复杂情况时,要凭借自己的刑侦知识和经验做出准确的判断,及时调整调查策略。
在制定工作流程的同时,他们也考虑到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问题。徐麟深知,虽然这个特别行动小组是在交警大队内部成立的,但在很多案件中,必然会与刑侦部门、治安部门等其他部门产生交集。
他们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已经超出了小组的能力范围或者涉及到其他部门的核心业务领域,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在沟通时,要明确表明小组的调查进展、发现的线索以及遇到的困难,积极寻求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同时,特别行动小组也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如果其他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需要小组提供与交通相关的信息或者协助,小组要全力以赴地提供支持。
在资源方面,队长也在不断地与上级领导进行沟通。他深知,一个新成立的小组要想有效地开展工作,离不开必要的资源支持。
他向领导详细阐述了特别行动小组的成立目的、职能范围以及预期能够取得的成果。他强调了这个小组在处理那些涉及多类型犯罪的案件时的独特优势,以及对提升交警大队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
队长在与领导的沟通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资源需求。首先是设备方面,小组需要配备一些先进的勘查工具,比如高精度的痕迹检测设备、便携式的物证分析仪器等。这些设备能够帮助小组成员在现场更加准确地获取证据,提高调查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是培训资源。由于小组的工作涉及到跨领域的犯罪调查,成员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队长请求领导能够安排一些刑侦知识、犯罪心理学以及新型犯罪手段应对等方面的培训课程,让小组成员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的要求。
此外,还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小组在调查过程中的交通、通讯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应急费用等。
在队长的努力下,上级领导对特别行动小组的成立表示了认可和支持。他们同意为小组提供部分所需的设备,并安排了一些培训课程。虽然经费方面还有一定的限制,但这已经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随着特别行动小组的筹备工作逐渐完善,整个交警大队都对这个新的团队充满了期待。大家都希望这个小组能够在维护城市安全的工作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为交警大队带来更多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