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悉笑笑:“算是吧。这是我做的面条,也是今天的主食,请诸位慢用。”他将手中的面条放在客人面前。
面条这种东西是拂朗机人从未见过的,他们只会用面粉做面包和饼干,意大利人从中国学会了面条的做法,也学得有点不伦不类的。所以当面条放在他们跟前时,他们都很惊诧。
“这是用什么做的?”男爵问。
闵悉回答:“就是小麦粉。请各位尊贵的客人品尝。”
男爵很好奇,原来小麦粉还能跟汤这么配着吃,真是见所未见,看着有汤,他便用勺子去捞面条,结果一根都没捞上来。
闵悉建议:“面条用叉子吃比较合适。”
男爵突然问:“在你们中国,吃面条用什么?”
闵悉笑着回答:“我们中国人吃饭,用的是筷子。筷子是用竹子或者木材削成的两根小木棍,它有一定的使用门槛,需要通过练习才能使用,一旦学会了,以后不论吃什么都非常方便,包括最滑溜的豆子。有点类似于人手指的延长。”
在座的众人都抬了抬眉毛,表示很新奇,不过纷纷听劝选择了叉子去吃面条。
闵悉趁机告退,还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各位请慢用。”
餐桌上的人开始用叉子吃面条,叉子肯定没有筷子好使,但好在也能捞起来。除了麦粥,他们还没有吃过湿的主食,全都是干面包、饼干。他们从未想过,竟然还能将面粉做成面条煮成汤。
尝了一口之后,众人被面条细腻绵软的口感完全征服了,这可比刚出炉的小麦面包还要好吃。毕竟这个时候欧洲还没有发现酵母粉,吃的面包都是死面烤出来的,刚出炉的面包也都是又干又硬的。
“原来小麦粉还能这么吃!中国人真是太聪明了!”费尔南多男爵称赞道。
在早期的西方人心目中,中国是神秘且文明的国度,跟非洲和美洲那些原始土着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西方知识分子甚至把神秘的东方大国当成乌托邦一般的存在。
只是工业革命后,西方强盗用坚船利炮轰开中国大门时,看到农业中国各种落后野蛮的现象,各种滤镜才碎了一地,从那之后便自诩为上帝选民,不再把中国人放在眼里。
但现在现在这个时代,滤镜是还在的,所以纵使闵悉和云霁落魄至此,有见识的人还是不敢轻慢他们。
席尔瓦伯爵问:“这个中国人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桑维斯便解释了他们的来历。
伯爵兴趣浓厚:“既然这样,那我们到时候是不是可以请他们给我们当向导呢,我们可以跟中国人做生意。”
桑维斯说:“也不是不可以。”
男爵说:“他们就住在你们酒馆里?”
桑维斯点头:“是的。他们遭遇海难,船翻了,一无所有,正在等待回国的机会,暂时就住在我这里。”
男爵说:“你替我问问他,有没有兴趣去我的庄园里住。只要他偶尔给我做顿饭,或者教教我的厨娘怎么做饭就行。”
桑维斯一愣,原来男爵是想挖墙角啊,他不好拒绝,便说:“回头我帮男爵阁下问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