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哦,她想起来了。
那是一个普通的周末。
她在商店买第二天的早餐,突然有个蒙面劫匪冲了进来。
那时候的港岛不如现在安全,到处都是抢劫的,大家都习以为常。
劫匪拿着枪指住收银员的头,让她将钱箱里的钱拿出来。
可能是收银员过于紧张,动作很慢,眼见着劫匪等不及要开枪。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有个穿着校服的中学生,仿佛从天而降,用空书包从背后罩住了劫匪的头。
身手敏捷的少年,三下五除二反剪了劫匪的双手,将枪踢开,让收银员报了警。
他一边按着劫匪一边恨铁不成钢地打着他的头。
“有手有脚不好好找份工作,学古惑仔打劫是吧?我让你打劫,我让你混吃等死,我让你当个废物...”
“别骂了别骂了,我也是第一次干,下次不敢了!”
“还敢还嘴,我让你还嘴了吗?”
劫匪被他压着动弹不得,只能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
在他开口的第一句,她就认出了他的声音。
听到现在她实在是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他听到有人笑,下意识地转头去看。
两人四目相对时,仿佛有什么好不容易伪装好的东西掉了。
他尴尬地饶了饶头,外强中干的对着她凶神恶煞。
“笑什么笑,没见过抓劫匪啊!”
她看着他如水洗过的眼睛,一副惊慌失措。
于是,她笑得更大声了。
他气急败坏,转过头不再看她。
从此之后的私教作业,再也没有罚抄成语了。
因为她知道这个十五岁的少年,是个勇敢正义,心存善意的人。
之后的私教课上,傅光宗一副破罐子破摔。
索性不装了。
他开始认真学习。
令文菁菁大吃一惊的是,他学得很快,任何东西都是一点就通。
并且最难得的是,他还会举一反三。
于是,她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要装作一副不学无术的样子,明明这么聪明。”
傅光宗看了她一眼,语带轻嘲,“生在这种家族,聪明是最无用的,枪打出头鸟你懂不懂。”
她无法想象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人,竟然会有这样的觉悟。
比她这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想得还要通透,惭愧惭愧。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文菁菁亲手将他送入了重点高中。
三太太十分高兴,对文菁菁大加赞赏。
她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大儿子似乎发生了什么变化。
就比如现在,他伸手去拿文菁菁手边的课本时,故意蹭了上去。
又比如,他会用难以言喻的目光去追随着文菁菁。
又如,他不愿再称呼她为文老师,而是直呼其名。
又...太多了,不胜枚举。
文菁菁不是傻子,但她并没有把一个十六岁的男生放在眼里。
她也曾经年少过,知道年少慕艾其实是件挺美好的事情。
她只是在上课的时候刻意跟他保持着距离,并将自己的裙子全部收起。
她以为,这种心动,持续不了多久。
可惜她错了。
少年的执着,随着时间,化成执念。
日复一日的相处,文菁菁再也无法承受,少年那如火般炙热的眼神。
终于,她渐渐迷失了方向。
谁都无法抵抗一颗热烈且持久的真心。
相差十岁的二人,就这么顺理成章地走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