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号院的损失很大吗?
大个屁!
那根直径二十五公分,长六米二十的楠木主梁,连腐带蛀的已经废了。
原计划是剖开,捡好的地方拾掇出点木料出来。打两件小家具或者摆件什么的。
还有拆下来的几十扇什锦窗,和上百件雕花木饰。所谓的修复,不是一比一的修复。
而是拆散了,捡能用的部分拼一起,恢复出几件纯古工古料的物件。
而且,即便修缮出一部分,曲卓也没打算要,都送给文物单位了。
五号院所有房间都会换合金门窗。室外的木廊和木饰,也都用防腐木或者碳化木重做。
至于后罩房里堆的木料……不过是木工活剩下的边角料罢了。
既然损失不大,为什么文保部门的头头,翻了N加x倍,往金子价儿里报呢?
因为某人答应了,不管要出多少赔偿款,都会无偿捐献给文保部门,用于京城古建筑的修缮和养护。
碰上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文保部门的头头们晚上睡觉都能笑醒。
要是换个不相干的单位,他们可能还会有点犹豫,或者下手轻点。但那帮厂子和住建衙门……哼,这些年文保部门跟他们置了多少气?
别处都不提了,就说帽儿胡同。七号院、还有婉容故居的三十五和三十七号院,可都是有历史价值的文保建筑。
那帮厂子没地儿安置职工和家属,要过去时答应的好好的,人住进去后,不但会保护建筑的完整性,还负责修缮。
最后怎么样,修缮个翔!
几年的功夫全变成大杂院了,私搭乱建还不算,原本美轮美奂的古建筑,都被嚯嚯成啥样了?
住建衙门也不是什么好玩意,身为古建筑共管单位,却无底线的纵容那些毫无责任心的厂子。
还振振有词,满嘴歪理。说什么古建筑再重要,也没有解决工人师傅们的住房重要!
眼下总算有个机会,不但能狠狠的教训下那帮不负责任家伙,还能赚到大笔经费,文保单位没把五号院的损失干到七八十万,就已经很善良了。
文保单位有没有善良,不好说。可把住建衙门和七号院的四家产权单位给愁坏了。
如果是公对私,就无所谓了。
这年头没听说过私人告公家的,就算告也告不赢。因为法院也是公家的,不会向着私人。
问题是,这是公对公呀!
外事办虽然算不上强力单位,但五号院是高级涉外招待所。
连平头老百姓都知道,涉外无小事。
专门招待高级外国贵宾的地方,各方面的要求和标准,肯定都要是最高的。
不然,被外宾挑出毛病来。丢的可不是外事办的脸,是咱全体国人的脸!
这责任,谁敢担着?
更大的问题是,住建衙门也好,四家产权单位也罢,都跟外事办没交集,更谈不上交情。
想让人家抬抬手,少要点赔偿都张不开嘴……
可三十五万呀!
不对,还没算上烧毁的那些待修复的门窗木饰。
按文保单位的说法,那些都是艺术品文物。现代人仿制的就算再好再像,那也仿制的。
就像字画一样,你把一张古画烧了,找荣宝斋仿制幅一模一样的就完事了?
显然不可能嘛。
可赔的话,拿什么赔?
估算价值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