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则没有回沙城,因为他知道,小官肯定已经踏上了前往墨脱的路。
他要去追小官,到时候在墨脱相见。
从洛城到墨脱,相隔可不止千里,按照脚程,恐怕得走两个月。
白则孤身一个人,赶路的速度自然特别快。
一连一个月,白则走到了川地。
这里可以说是当时华夏比较乱的地方,很多军阀都在打仗,而且各地都有土匪。
这些人都是有血性的人,但是下手也狠。
袍哥江湖,要么打得过别人,要么自己本事不行,被别人打。
白则身上的刀,一个月都没出过鞘。
来到川地之后,一个孩子在路上还是有很多好奇的目光,其中不乏有心怀不轨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有人想偷白则的包裹。
只不过,这些小偷小摸的家伙对白则来说都不用起身,直接一块石头就能解决。
白则也不下狠手,因为偷个东西罪不至死,他只是会一颗石头打中他们身上的穴位,让他们睡一晚上而已。
在地板上睡,着凉了是他们自己的事。
很多时候都是白则都走了,这些人才醒。
偷东西的不是一个或者两个,而是很多个。
小偷小摸还只是小事,更大的是遇到劫道的。
如果遇到人多的客商,一般的劫匪都不会出手,因为这样难免会有伤亡,很多时候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但是白则就一个人,即使是两个人组成的劫匪,都会出面劫道。
谁会在乎一个孩子的死活,现在是乱世当道,自己的命最重要。
一般遇到劫匪,白则都会出手,将他们打的他娘都不认识的程度。
这天,白则在路上走,遇到了群劫匪。
这些劫匪与之前遇到的土匪不一样,他们手里有枪。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一般的人都是吃不饱饭才去当土匪,而他们一般都没枪,最多手里有把刀。
可是眼前的土匪,明显就是当兵的出身,或者说是逃兵。
一共是十五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有枪,两把短枪,其余都是长枪。
他们估计早就盯上了白则,一上来就将白则围在中间。
白则眼神阴冷的盯着这些人,他也不愿意废话,钱他有,只是这些人没本事拿。
“毛还没长齐的娃娃,居然还背着一把刀?”
为首的那个人拿着一把短枪,顶在了白则的脑袋上。
“把钱交出来,免你一死。”
白则把包裹卸下来,递给了这个人。
旁边一个手下将包裹打开,三根金条熠熠生辉,令人垂涎三尺。
与之相比,一些零散的大洋似乎没那么重要了。
“大哥,这小子真有钱!”
三根金条,那时候能拿得出这么多钱的可不多见,而且还是一个孩子。
为首的那土匪盯着白则,就像是在盯着一块肥肉。
但是他还没高兴一分钟,白则一抬手就打在了他的手腕上。
他手中的枪直接掉落,被白则抓在手里。
下一秒,白则速度特别快的冲出去,几乎是一道残影,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白则就站回了原地,手里抱着一堆枪。
这时候,那些人才反应过来,手里的枪都没了。
白则将枪扔在地上,只拿着一把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