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艳的笔录里有这样一段话:“关门收摊的那天,我回到家里,一肚子的愤怒和委屈,家里的东西,能砸的都让我砸了。
唐艳平闲下来之后,不知道再做什么了,于是就开始整天瞎溜达,到处的闲逛。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没过几天,唐艳平就在大街上遇到一个人,此人正是他的狱友李刚。
李刚比唐艳平早放出来几个月,现在碰上了,必须得叙叙旧。
两个找了个小饭店,点了几个小菜,又要了两斤散白酒,坐下来边喝边聊。
李刚和唐艳平一样,混的相当惨,根本就不知道干什么,也是天天瞎晃悠,两人简直就是一对难兄难弟。
等酒喝的差不多了,唐艳平开始发起了牢骚:“大哥,咱俩这样的,估计已经被社会淘汰了吧,我是看不到什么希望了。”
李刚安慰他:“艳平啊,也不能这么说,现在这个社会只看钱,只要你有钱,这个社会就认可你。”
唐艳平一听这话更没底气了:“哥,你这不是废话吗,我要是有钱还说啥了,现在赚钱多难啊,我弄了个水果摊,干了一个多月,差点没给我赔死。”
李刚听了微微一笑:“你做这些事儿,肯定不行啊,根本就不赚钱,要我看,咱们还不如直接去抢,那玩意来钱多快啊。”
唐艳平愣了一下,他知道李刚这人挺猛,下手也够狠,既然他提出来了,那就试试呗,反正自己也没有好办法。
于是唐艳平想了想说道:“抢也不是不行,老话说的好,富贵险中求。”
李刚接着说道:“艳平啊,你记住了,这个社会,我算是看透了,没有一个好东西,我们既然决定了要出去抢劫,那就别心慈手软,管他是老百姓还是大款,都必须下狠手。”
就这样一顿酒下来,两人就定好了抢劫报复社会的大计划,从他们后来犯下的案子来看,抢劫是一部分原因,报复社会也是他俩的一个主要动机。
既然定好了要要干大事,两人就商量了,得弄个标记,成立一个组合,干脆就纹个身吧。
他们那个小县城,当年并没有干纹身这个活的,后来两人去了一趟抚顺,才把这事给办了。
唐艳平纹了一条青龙,李刚纹了一只下山猛虎,也正是因为这两个纹身,后来很多人都称呼他们为龙虎恶魔。
标志弄好了之后,组合马上就得出道,两人都没什么干大事的头脑,简单的商量了一下,决定奔着奔农村下手。
因为他们觉得农村的防范措施差,警察也不多,碰到合适就下手,压根就不用考虑那么多,一切全凭心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1992年1月10号这天,两个人整装出发,首先来到了辽宁省昌图县畜牧场一带,在这里边玩边寻找目标。
简单转悠了一圈,发现一户人家周围没有什么邻居,房子看起来挺新,估计家里条件应该不错,两人一下就来了感觉。
选好目标之后,两人出去玩了一圈,晚上十点左右,又回到这家附近,一看屋里已经关灯了,李刚决定马上动手。
可是唐艳平却有点怂,他胆子小,毕竟是第一次抢劫,走路腿都有点哆嗦了。
李刚一看他这架势,不屑的说道:“你这完犊子玩意,一会我冲在前面,到时候你可别不敢下手。”
唐艳平还是下不了决心,李刚拍了拍他的胸口说道:“你可别给你自己胸前纹的这条青龙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