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1点多钟,酒店无论是厨房还是餐饮部连个鬼影也没有,而就是在这种时候闫凤琴拉着我的手去了餐饮部的包间。
第一次走进包间,好大!有大圆桌,沙发,书柜,还有衣架。地上是地毯,头顶是大吊灯。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大圆桌上有好多盘子,盘子里全是别人吃剩下的东西。有牛排,有沙拉。还有鳗鱼,和大王蛇,等等等……
闫凤琴把包间的门反锁,然后说:“我们穷嘛!没钱吃好东西,我只能带你来吃人家的剩饭了”
我心里大骂:老天爷呀!瞎了你的狗眼,怎么让我遇到了这样一个女孩,我……我欠她的太多了。
我和闫凤琴狼吞虎咽,什么别人吃过的剩饭,这对我们来说全是美味。
闫凤琴倒了一杯别人剩下的红酒,举起酒杯对我说:“老公,小琴敬你一杯”
我把嘴里鳗鱼咽了下去,端起酒杯吹牛说:“这算什么,给老子10年时间,我他妈一定富甲一方”
闫凤琴抿嘴笑:“又吹牛!”
(事实证明我做到了,但不是10年,而是15年)
我们喝着别人剩下的酒水,吃着别人剩下的食物,酒足饭饱,我越看闫凤琴越漂亮,眼神都看直了。
闫凤琴不好意思的看着我,也许是酒精的原因,我缓缓的走了过去,闫凤琴难为情的说:“在这么!”
我一把将她抱起,然后去了沙发……
……
良久,闫凤琴在我怀里委屈的说:“苏俊,我愿意跟你过,我不怕穷,再穷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我就知足了,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我不会再爱别人了”
我点燃一根香烟,缓缓的说:“我要去找她了,这辈子我欠你的,对不起!”
她哭了,光着身子蜷缩在沙发上痛哭失声……
……
11月14日,我开始准备。
王雪说过不能乱花钱,我没敢乱花钱,我就买了一双筷子。
筷子代表什么大家都明白吧!我想跟她成双成对。并且筷子用一枚戒指套住,就是那枚她戴不上的戒指,能不能戴上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它代表着我的一个承诺。
我把自己的日记也包了起来,我想让她看到我们的点点滴滴希望她能念及过往,跟我继续下去。
一切准备好以后,我准备去天台看一看夜空时,忽然我的手机响起。
是闫凤琴。
闫凤琴问:“苏俊!你明天是不是就要过去找她了”
我毫不掩饰的说:“嗯,这次我一定要把她追回来”
闫凤琴沉默了一会,然后在电话里说:“苏俊!要不我带你去买几件衣服吧!你的衣服挺旧的”
“买衣服?”
电话那头闫凤琴说道:“买衣服啊!你不想穿的好看点吗?”
我们约在了小区门口。我看的出来闫凤琴的眼睛有些红肿,我明白她哭了,嘴边有点破皮,那是上次在包间被我捅的。
我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她上前拉住了我的手:“走吧!去商场”
我们俩来到了一处商场,然后来到二楼,闫凤琴帮我挑了一条黑色的运动裤,然后让我去试一下,我转身去了更衣室。
出来的时候闫凤琴正在不远处跟一个女孩子聊天。
我站在镜子前朝着不远处的闫凤琴那边看了一眼,由于那个女孩背对着我,我并没有看到她的长相,只见那个女孩一身深蓝色风衣,披肩长发踩着高跟鞋挎着一个小包,背影特别漂亮。
这时我猛然发现,这个女孩的背影特别熟悉。
在哪里见过呢?
想起来了,这个女孩应该就是我刚来上海的时候经常去刘倩出租房的那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