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欢我有些平时用不着的衣裳给你穿吧,你的衣服有些旧了,放心我都是没穿过的,你我差不多大,身子骨也接近,穿着应该挺合身的”
朱欢……朱欢……朱欢……
朱欢一直回忆着儿时的点点滴滴,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去过云刹流国了,自己也好久没有见过衣湘云了,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想必现如今定是玉树临风、气宇不凡了。
这会子再相遇,还能互相认出对方吗?
也不知他是不是和自己一样,将这份友谊一直寄存在心里。
“朱欢今天我们骑马去野外打猎怎么样!”
“不好吧!我才刚学会骑马,而且野外太危险了,运气不好遇上狼群或者老虎该怎么办!”
衣湘云道:“哪有那么多猛兽,别杞人忧天了,我们骑着马,就算是真遇上狼群或者是老虎也追不上我们的。”
朱欢道:“不行!我们两个小孩,太危险了!”
衣湘云道:“怕什么!我家的马匹,都是汗血宝马,野外的那些猛兽追不上我们的!而且附近根本就没什么猛兽好吧,能遇上野狗都算不错了。”
朱欢道:“可是……”
衣湘云道:“可是什么?胆小鬼,你不会害怕了吧?”
朱欢道:“你胡说!我才没有害怕呢!我只是有点担心!”
衣湘云道:“担心什么?”
朱欢道:“我们两个小孩出去野外打猎,我母亲会担心的。”
衣湘云道:“不要告诉你母亲不就行了,我们天黑之前就回来。”
朱欢犹犹豫豫,拿不定主意,其实他心里也想出去玩,小孩子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感到好奇的。
衣湘云道:“抓几只野兔就回来,你别担心了,这野兔的味道可好吃了。”
朱欢道:“好吧!那天黑之前得回来啊,我还得回家吃饭呢!”
衣湘云道:“好嘞,那我们现在就去我家骑马吧!”
朱欢和衣湘云二人,骑着马便来到了附近的森林里。这森林距离朱欢的住处,只有二十来里,朱欢骑着马,要不了多久就到了。
其实这森林之中,也确实是没什么猛兽,这都是以讹传讹来的。
事实上没人在这森林之中看到过老虎或者狼什么的,朱欢也是知道这点,所以才会跟着衣湘云来到这里抓野兔。
不过这里倒是会有些野兔,野兔的味道极其鲜美,比之牛羊猪之类的可好吃上太多。
普通人家平时也吃不上什么肉类,这一只野兔就够全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了,所以倒是有些人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到这么一两只。
不过大多数人都是空手而归,只有运气好的能抓着。
这野兔极其灵敏,速度和反应又快,耐力也是极佳,一般人怎么可能抓的着。
不过朱欢他们二人,倒是带了弩箭,可以从远处进行射击,可以出其不意的击中野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