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中还提着一只烧鸡,眉眼带笑。
石桌上,罐罐茶在沸腾,放在盘子里,谢征专程在厨房里洗了手,撕下鸡腿递给她。
“来,先垫垫肚子,空腹喝酒伤身。”
宋春雪笑着接过,“我还想着先揪点面片吃了再喝酒,大人想得比我周到。”
她曾经吃过烧鸡,是二哥家的侄子卖的,但那时她吃东西已经尝不出香味了。
“来,走一个。”谢征斟满酒递给宋春雪,“说来唐突,为了你的声誉着想,谢某不该顺着杆往上爬,但今日惊蛰,几年前在南方赈洪灾,一位好友就在惊蛰去世,我们曾经对酒写诗,半夜划船去摘莲蓬,老友已故,我却再也没找到能对饮的人。”
他喝下一口高粱酒,瞬间上了脸颊,高粱红穗子一样的颜色。
宋春雪举起酒盅,“大人能在今日与我共饮,是我的荣幸。”
她喝下绵软的杏花酿,一股灼热的暖流从胃冲到心口,百般滋味上心头,是她从未体会过的洒脱和快意。
“哈哈,大人,我们今后也算是把酒言欢之人。我肯定是肚子里墨水最少的人了,对诗我不会,”宋春雪拍了拍胸口,“大人可以讲讲故事,我听着。”
谢征拿起酒坛子满上,“宋姐畅快,谢某的确有不少故事要讲,你别嫌枯燥就成。”
“宋姐,哈哈,那我要喊你谢老弟吗?”
两杯酒下肚,宋春雪不再拘谨,醉意明显。
偌大的堡子里,在场人眼中最正经,最寡言的两个人喝得一塌糊涂,一个比一个话多,颠三倒四相谈甚欢。
喝多了的宋春雪去厨房端来凉拌过的猪耳朵,和用花椒炒过的猪大肠,下酒十分过瘾。
到最后,宋春雪不记得自己给谢大人煮面片了没,只知道自己喝得开怀,倒在地上便笑着睡了过去。
傍晚,三娃一进院门,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院子里的石桌上架着茶炉子,没了腿的烧鸡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冷却的猪肠子和吃到一半的猪耳朵,都在表明娘跟人喝了酒。
他来到北屋,还好,娘睡在床上说梦话,嘟囔着“满上”。
将书袋子放在东屋,他又循着声音来到西屋。
谢大人脱掉鞋子,和衣侧躺在床上,一屋子的酒气,睡相却很好。
曲着腿,脑袋枕在手上,官靴整齐的立在床边。
若是换做旁人,三娃可能会觉得娘这样有些胡闹。
但跟娘喝酒的是谢大人,他便知道,谢大人愿意跟娘喝酒,是将娘当作酒友了。
他们年纪相近,话语投机吧。
他有些羡慕,谢大人说话总会让人受益良多,他想多读些书,争取以后能跟大人喝酒对诗。
来到厨房,他发现娘醒了面,便拉了两碗拉条子,将烧鸡撕碎炒了一些,味道极好。
半个时辰后,他听到北屋有动静。
谢大人醒来了。
三娃放下毛笔走出房间。
谢大人刚走到门边,似乎打算悄悄离开。
“大人要回去吗?”三娃贴心的问道,“大人喝了酒,住下来吧,反正有空屋子。天色已晚,外面不安全。回来的时候,我在附近碰到了几个拿着刀的汉子,脸上还有疤,看着很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