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宝对此未予置评,不过心里却知道,这是“工业品”与“初级农产品”之间的贸易,看起来平等,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再次,“林邑”小国寡民,军力羸弱,其境内盗匪、豪强颇多,官府屡次用兵,皆无太大成效,李聪从“屠灭部落”获利颇丰一事中察觉到了“商机”,主动提出代“林邑官府”剿匪,当然,代价不菲。
很出乎意料,“林邑”官方不仅同意此事,甚至还主动表态,绝不染指“战利品”。
于是,李聪率军“剿匪”,经连续征战,剿灭大大小小盗匪十余股,所得财物装满三条船都不止。至此,李聪认为,此行应是圆满结束,当启程返回。
然归来途中,却在“崖州”附近海域遭遇“海上贼寇”于夜间发起的袭击,致使三艘满载粮食的船只沉没,并有五十余人落水失踪,估计是凶多吉少。
静静听完所有事情以后,冯宝又询问了一下李聪他们的归期,得知还有十天左右,便结束了问询。
“仅出海一次,便折损一成以上甲兵,如此……尚能有几次?”
“少郎君多虑了。”冯宝接过话道:“此番‘出海’,所得远大于战损,且不论财物,单‘高产粮种’一样,便足矣。”
“大都督所言极是,‘粮食大如天’,陛下得知此事,必定欣喜,至于战损,多多补些钱财便是。”
简简单单的一番话,却让冯宝刹那间意识到,贺兰敏之与王福来并不是一个阵营的人。
贺兰敏之虽然是皇后的亲侄子,但其本身亦是“勋贵”,自然得维护“勋贵利益”;王福来就不同了,他乃宦官,是皇家的奴才,当然得替主子着想,不同位置决定不同思路。
冯宝才不会搅和进他们之间的事里,以一句:“待李统领归来再议。”终止了所有谈话。
八天后,“勋贵甲兵”及商队所有人自“造船作坊”新建的码头登岸。
脚踏实地,所有人皆发出欢呼,李聪率先走到前来迎接的冯宝一行面前,行礼道:“李某不辱使命,携众归来。”
“甚好!”冯宝很简单地回应。
贺兰敏之亦道:“辛苦李统领了。”
王福来却是两眼放光,眼睛死死盯着从船上一箱箱搬下来的财物,在他的眼睛里,那都是皇帝陛下的。
冯宝当然知道,此番“出海”,所有收益除去必要开支之外,都属于“大唐勋贵”,而这些“勋贵们”,或出钱、或出人,任谁都希望有个好的结果,而其中,最大份额却是属于皇帝。而看好这些财物,才是王福来留在“广州”的最重要任务。
造册、登记,封存等所有事宜,全部由王福来亲自操办,用他的话来说,谁敢伸手,就砍了他。
这些事情,冯宝是不感兴趣的,他唯一在乎的是,运来的数千斤“粮食品种”是否有用,而这,必须得经过验证。
于是,冯宝自“水师广州基地”内,调出五百军卒,专程护送“粮种”前往“司农寺南方育种中心”,并修书一封给主事官员,以说明情况。
把这些事情全部都办完,已是又过数日。
而此时,有关“水师派兵出海”,获利超三十万贯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广州”。一时间,对于此事是否应当缴纳“商税”,引起了极大争议。
豪门大户皆认为不应该交,理由也很充分,那不属于交易,是“战利品”;但部分官员以及中小商贾都认为理应缴纳,他们的理由也很充分,即便是“战利品”,也属于一种交易,只是比较特殊罢了。
两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弄得原本不打算参与其中的“刺史”李仁,一个脑袋两个大。
而在“水师大营内”,为是否“交税”,同样发生了意见不合。
王福来坚决不同意,贺兰敏之则态度模糊,而力主“缴纳”者,却是以房元昭、杜风为首的“学堂学子”,他们的观点,来自于谢岩在“卫岗乡”实行的策略——但凡有交易,亦或是有收益,皆应缴纳“商税。
最后,连不想参与的冯宝,也被拉下水。
当所有人都等着冯宝表明态度的时候,他却说:“理不辩不明,既然起了争执,那便坐下来争辩,总会有个结果的。”
很快,“刺史府”派人张贴告示,称:“五日后,于府衙就‘商税’事宜进行辩论,凡有意参加者,皆可来府衙报名。”
至此,“勋贵甲兵”的“海外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商税”一事,才算是稍稍冷却下来,所有人都期待着五日之后,能有一个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