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纯天然的,那个年头没人吃饱了撑的乱染胡子。
马打盘旋之后,我二人重新战在了一处。
周围的敌我两军也正陷入疯狂的互相厮杀中,没有人驻足观看我俩的打斗,更不可能有人为我们鼓掌叫好。
此时我已完全摸清了他的路数,也懒得再和他玩下去了。因此主动加快了进攻的节奏。
寒光闪闪中,他高大的身影很快被我的刀光所笼罩。
虽然他的额头冒出了汗珠,但我心里很明白: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应该感到很凉快才对。
这一次我方主动对敌方发起的猛攻,与以往任何一次都有一个明显的差异。
战前我就发布了一条严格的军令:此次交战,只准杀人,不许放火!
因为那边堆积如山的粮草,我们要留着自己用。敌军搭好的帐篷,我们要留着自己住。
和原来一样,再去放一把大火,那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了!
而手下这些将士弟兄们与我相处日久,也算心有灵犀。知道我哪句话是开玩笑的,哪些命令是认真的。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
因为是草根出身,本身就没有架子。也懒得去显示什么官威。平日里打打闹闹怎么胡闹都行,哪怕有人忽然从背后抱着我,只要他能够把我摔倒在地,我都不会生气。
当然营中所有人都知道我的拳脚功夫。没人敢冒这个险,估计也没人有这个胆儿。
但令行禁止还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但凡有人敢违抗军令,我一定不会心慈手软。
该杀则杀,该罚则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至于手下士兵们偶尔调皮捣蛋,打个小架,上树掏一窝鸟蛋回来煮着吃。我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没看见。
这只能算他们万幸:因为我自己从小就调皮捣蛋惯了,对各种无伤大雅的捣乱破坏行为,有着非同常人的宽容度。
人嘛,只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才能活得健康、快乐。
永远都不犯错的,那就不是人,是没有感情的石头。
我倒不喜欢那样的兵。
溅了一脸敌人鲜血的豆芽儿,面貌狰狞地催马冲到了我的身边。
我扫了他一眼就明白了:那边已经解决了战斗,他想出手帮着我一起干掉我面前的这位”红胡子“大将军。
我斜着瞪了他一眼,轻声骂了一句:”滚一边去,别瞎掺和。“
明明是小爷我自己的一盘菜。岂容他人伸筷子?
豆芽儿瞪着两只大眼珠子,咽了口吐沫,乖乖地退到一边去了。
我最后望了面前的那位“红胡子”大将军一眼,心里对他说道:”对不住了老哥。你撑的时间也不短了,我也真的不能再陪你耗下去了。
此去西天,路途遥远,你好自为之,多多保重吧!
对了,最后再多说一句:如果你有幸能见到观音娘娘,求她发发慈悲,早日赐我一个美人做老婆,再让她帮我生一堆孩子吧。
啊,什么?你们不信这个?信仰什么火神教?不好意思,那当我白说了,走你的吧!“。
寒光闪烁。
对面的那位”红胡子“大将军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完完整整的一颗脑袋便横着飞向了半空中,身首异处。
脖子以下的部分还稳稳当当地坐在马上,手中仍然紧握着那杆长枪,如临大敌。
两军的这一次拼死对抗,再一次以我方的大获全胜而告终。